工作日可拨打咨询电话3查询档案是否寄送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也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专题专栏内选择南京人才服务平台通过档案查询栏目查询;
手机关注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屏幕下方档案办理,在我要查询栏目内查询。
拓展阅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回复档案获取江苏/南京人事档案查询入口,档案接收/转递/归档办理指南,南京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电话等。
2024年09月06日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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